如何證明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
Topic: 5.Politics & Social Studies
Author: Ken Wang (王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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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李永得於2021913日上廣播節目表示,中正紀念堂是要處理,但應具備「歷史評價的完備」及「法治程序的完備」。他認為,蔣介石的功過大家見仁見智,但無論什麼樣的評價,都應該經過司法途徑,才能作為公權力執行的依據。這是接續他在120日所言:「現在抗議者立場稍趨向溫和,不主張拆館與拆銅像。」李部長知道走司法程序,可能十年官司也打不完,而促轉會到明年5月就要結束。用這種拖延方式就可以留下中正紀念堂內的黑銅像。923日在寳島聯播網,李部長又認為蔣介石的歷史性貢獻在於讓台灣免被中國共產黨統治。實在不知所云。如果沒有被中國人唾棄、逃難來台灣的蔣介石軍隊,台灣就和很多國家一樣經由民族自決而獨立了。台灣是倚賴美國第七艦隊保護的,不是蔣的功勞。就是有功蔣介石在二二八應負的責任仍不會消減。

 

轉型正義是蔡英文總統第一任就職演說宣示要完成的重大工作。促轉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必須做的主要事項是: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等。寫歷史不是司法問題。司法程序是要定罪,亦即鞭屍,筆者是二二八遺屬,也不期望如此。我們要的是還原歷史真相,把這一段慘痛的歷史記下來,讓後代的台灣人記取教訓。我們也希望轉型正義工作早日完成,譲台灣社會可以和解,往前邁進。

 

李部長也提到對蔣介石「歷史評價的完備」。本文將詳列在二二八慘案期間,蔣介石本人非常多的作為及言詞,來確定他的責任,給予評價。

  1. 嚴厲要求陳儀,對群眾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二二八發生前不久1947210日蔣介石就已下令陳儀:「據報共黨份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1〕意思是陳儀可以胡作非為,但不准放過一個共產黨徒。228日陳儀宣佈臨時戒嚴,也電告蔣群眾示威的情況。陳儀的侍衛舒桃那時專責文件收發,於199532日作證說,隔天蔣立即回電,命令陳儀「格殺勿論」及「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2〕。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在1992年接受賴澤涵訪問時說:「當時的局勢雖然有點亂,但只要依照先總統蔣公的指示辦理,執行起來就沒有什麼困難。」[3]證明他們殺台灣人,都是依照蔣的指示來做的。不過,蔣這種「格殺勿論」的殘暴方式,並非無前例可循,試看1936年西安事變前,中國的愛國學生在西安市示威請願時,張學良替學生向蔣請命,蔣卻怒斥道「對於那些青年,除了用槍打,是沒有辦法的。」〔4

  2. 誤解台灣當時的實情,不聽勸阻。228日蔣在日記反省中寫道「台灣暴民乘國軍離後,政府武力空虛之機,發動全省暴動,此實不測之禍亂,是亦人事不臧,公俠(陳儀)疏忽無智所致也。」31日的日記也說:「其暴動地區已漸擴大,以軍隊調離台灣是亦一重要原因也。」〔5〕不察台灣人抗爭的原委軍人蔣介石的直覺反應就是即刻於33日下令昆山的駐軍開赴台灣及於35日調廿一師來台灣。[6根據「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蔣在35日大舉派兵的原因是:「台灣事件已演變至叛國及奪取政權階段。」[7]蔣認為台灣人民要求改革及抗議貪腐是意圖脫離中國、背叛中國的舉動,這種草率與錯誤的判斷,促使他對台灣進行無情的屠殺。蔣於37日的日記「此時共匪組織尚未深入,或易為力」及「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8]蔣也就大殺一番給台灣人下馬威了。310日蔣在總理紀念週上的公開談話,將二二八歸咎於「昔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台胞,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並說他決定派兵來台是因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無理要求」。[9]這是蔣自欺欺人,編造出兵的理由,因為處理委員會到37日才提出四十二條要求,而且他自己也承認台灣當年幾乎沒有共產黨組織值得注意的是34日中央社報導:「今日台北市秩序全部恢復,全市商店開門營業。台省以及外省同胞,熙熙攘攘,面帶笑容。戲院及電影院均已營業,菜市、米市最形擁擠。」台灣新生報也說35日除了嘉義以外台北、台中、彰化、台南、花蓮等地都已恢復秩序及商店開市。台灣人怎能料到,過不了幾天,蔣派大軍來報復屠殺呢?36日台灣省全體參政員緊急上電蔣,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1036日監委邱念台也致電于右任謂:「希寛大處置,藉消萌孽以防離間。」1136日晚,美國大使司徒雷登找蔣談台灣情勢,希望和平處理。在中國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台灣相關社團以及台灣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等都向中央一再呼籲不要派兵來台灣,赦免參與民眾。37日蔣却特別電告陳儀:「台灣政治建設促進會由外國領事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份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12〕可見蔣介石剛愎自用,不聽勸阻執意武力鎮壓,教訓台灣人。

  3. 派大軍鎮壓,對台灣民眾展開報復行動。33日蔣介石立即命令江蘇崑山的駐軍「開台平亂」,且於35日通知陳儀:「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勿念。」[13]依照蔣的指示,參謀總長陳誠也在35日報告:「已令廿一師劉師長率師部及一四六旅之一個團即開基隆」、「著憲兵第四團駐福州之第三營即開台灣歸制」及「著憲兵廿一團駐福州之一個營即開基隆」。[14]蔣更於389日連續兩天召見廿一師師長劉雨卿,親自指導如何鎮壓台灣人。1539日下午劉雨卿由南京乘專機飛台灣,旋即晉見陳儀,轉達蔣必須「面詳一切」的交待,很可能是鎮壓的秘密指令。[1638日蔣電告陳儀「今日情勢如何,無時不念,望每日詳報。茲已派海軍兩艘來基隆,約910各日分期到達,廿一師第二個團定明9日由滬出發。」蔣同日又詳細指示陳儀:「各處倉庫所存械彈約有幾何,請詳報。與其為暴徒奪取,不如從速燒燬。此時應先作控制台北、基隆二地之交通、通信,與固守待援之準備。台南則固守高雄與左營,勿失為要。日內即有運輸登陸艇二艘駛台,可派其作沿海各口岸聯絡及運輸之用。基隆與台北情況,每日朝、午、夕作三次報告為要。」[17]。由蔣的細膩指揮,足見是他主導這次派兵來台灣的軍事運作。39日上午,陳儀根據蔣的電令:「斷然戒嚴,制止動亂」,在廿一師抵台後,再次宣布戒嚴軍、警、特展開無情的屠殺。[18]林木順在隔年二月,把當時二二八的情況記錄在「台灣二月革命」一書。他見證,由中國來的士兵們竟然說:「上頭准許我們來殺他們,這幾天來,殺得真痛快!還得再殺,殺光了,看他們還能造反不成?」如果不是蔣介石的命令,沒有將官敢縱容他的部屬如此亂來。327日抵達台灣調查的監察委員邱念台,在411日給院長于右任的報告也證明:「38日以後,軍警擴大屠殺。」[19]邱念台實地調查,發現非常多台灣人無辜受害,就把二二八定調為「屠殺」了。312日中統局報給蔣的情報指出:「910兩日國軍絡續開到,警察及警備部軍士即施行報復手段,毆打及拘捕暴徒,台民恐慌異常。」[20]大軍展開報復行動,在基隆還沒上岸就用機關槍掃射,浮屍遍佈基隆港,殺向台北,及繼續往南挺進,台灣人非常恐慌。除了在台中及嘉義有小規模衝突外,黨軍沒有遇到有組織的抵抗,卻報復性地胡亂殺人,把台灣民眾當成敵人。蔣看到這份情報,擔心黨軍的「報復手段」會遭受指責,也就於313日電令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但這是馬後炮,裝腔作勢而已,因為主要的屠殺已完成了。21黨軍的軍紀非常不好,很多這種治軍的吩咐不被軍頭們所重視。到了331日,蔣得意地在日記中說「台灣全省各都市為暴徒共匪脅制,叛亂情勢嚴重已極,竟能如計處理,次第平服。」〔22〕顕然成功地依照蔣的計謀進行殺戮,令台灣人再也不敢造反。蔣介石在310日送急電給陳儀:「聞廿一師第一個團已到台北,未接報告,甚念。昨、今二日情勢與部隊到達後之處理方法,希隨時詳報。」〔23〕顯然陳儀指揮軍隊太忙,沒有送出報告。不過蔣竟然預知會殺死很多台灣人,需要慰間所以在389日間早就指派白崇禧國防部長來台灣宣慰。317日白來到台灣,當晚白的廣播一開始就說:「奉蔣主席的命令宣慰台灣,對此次遇難同胞,代表宣慰。」[24]蔣本人在3月間也對台灣廣播,保證:「各縣市長提前民選、未民選前盡量登用本省人士。」及「與此次事變有關之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寛免就。」〔25〕事實上,蔣的話並沒兌現,只是欺騙台灣人而已。蔣兼全國綏靖區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而白任副主任委員。白來台的主要工作是督導廿一師的運作立即在320日上午10時召開軍事會議,由陳儀、柯遠芬、葛敬恩、冷欣、吳石、郝中和、何孝元等軍事長官參加。[26]白下令把台灣分成七個綏靖區、派任七個司令官及推動清鄉。陳儀雖已在317日正式向蔣請辭,仍得依照白的指令,20日當天下午立即對外宣布,設立綏靖區,並於隔天起實施嚴厲的清鄉。黨軍以互保連坐制度為威脅,地毯式地追殺參與二二八或涉嫌共黨的人,羅織殺害更多的台灣人。其慘況可參照327日中統局長葉秀峰的情報「陳長官善後處置仍採高壓政策,凡稍涉事變嫌疑者每加毒殺,被害者已有四、五十人,對青年學生妄殺尤多,致使人心惶惑社會益形不安。」[27廿一師的報告說:從38日登陸至31日,共用約二十萬發子彈、一千二百顆手榴彈及七百發砲彈。[28]。這麼多的槍彈打在台灣人的身上,死傷當然難以計數。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所完成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估計共約一萬八千至二萬八千的台灣人在二二八受害。〔29白崇禧194746日的報告書竟然謊稱台灣只死了三百零四人,顯然蔣介石獨裁政權企圖隱瞞屠殺的事實。30

  4. 認可陳儀在台灣的暴行。37日陳儀報告蔣:「目前我因限於武力,十分容忍,廿一師到達後,當收斧亂之效。」[31]陳儀已明言在廿一師到達後,要屠殺報復了。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也證明,陳儀「大動殺機」。[32國民黨第六屆三中全會很快在322日決議,將陳儀「撤職查辦」。然而蔣不只認定陳儀不必負責,還出言辯護其「善盡職守」,甚至以「鎮壓叛亂異常出力」記大功二次給予嘉獎。後來在輿論壓力下,不得不將陳儀撤職,不過旋升任為浙江省主席。〔33〕顕然陳儀所作所爲都符合蔣的心意,亦即蔣須擔負陳儀的罪責。後來陳儀要投共,而被蔣處死,竟然有人說,殺陳儀是蔣為台灣人報仇。

  5. 認可白崇禧違法下令以軍法處死台灣菁英。1948225日白崇禧給蔣的報告,自己承認說:「當職奉命赴台宣慰時,該省警備總司令部請對暴亂案內人犯,暫由軍法審判以資鎮懾。經職一再權衡,……准如所請,將暴亂案內人犯得依戒嚴法第九條規定,自行審理。」[34]廿一師登陸後,陳儀就開始大量逮捕台灣菁英並在311日及13日把已逮捕的名單呈送蔣。到317日白抵達台灣,陳儀及柯遠芬立即向他請示要如何處置這些人。白為了「鎮懾」(鎮壓及嚇死)台灣人,因此下令用「軍法自行審理」。那時候軍方的認知是,軍法自行審理就可隨意處死犯人。對此,參謀總長陳誠極不贊同,早在1947616日送簽呈給蔣:「該省前次事變情形,似僅合於戒嚴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應交由司法機關審判。惟據該部電稱,係遵照本部部長蒞台時所頒,該省在戒嚴期內准予適用戒嚴法第九條之命令辦理。」蔣的幕僚也提醒說:「惟台灣並非接戰地域,自無適用此項條文之餘地。且同法第十四條又明白規定,國內遇有非常事變對於某一地域施行戒嚴時,在該戒嚴地域內不得侵害司法機關之職權。」[35]蔣接受白的違法殺害台灣菁英,不予申斥或處分,意即蔣要負起這些責任。

  6. 隱瞞逮捕施江南醫師,即為謀殺台灣菁英的共謀。施江南醫師發起民間募款,接濟滯留南洋的台籍兵返回故鄉得大家的欽佩。施醫師於311日被軍人逮捕,不知下落。他的大女兒於513日寫了一封以「北一女中學生施玲玉」具名的陳情書給蔣。蔣經由其參軍處回覆說:「因時過境遷,經派員多方偵查毫無結果。復查本部案卷內,並無受理施江南案件,所屬各綏靖區及憲警機關查報拘捕暴亂人犯,亦無施江南其人。且查事變起至315期間,全省陷於混亂狀態,奸黨暴徒仇殺狙擊無法防制。」[36]事實上,311日及13日陳儀送給蔣的兩份已逮捕人犯名單上都有施江南的名字,怎可欺騙「並無受理施江南案件」,還把謀殺的責任推給「奸黨暴徒」呢?顕然蔣知道是非法逮捕,所以必須遮掩,可見蔣是共謀。[37

  7. 沒有軍政首長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懲處,亦即認可他們的暴行。有人以蔣在313日有令在先:「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意圖為蔣脫罪。首先這命令是在主要屠殺完成後才發出的,其次這些暴行如果不是蔣授意或允許,則事後蔣應該追究責任及糾正過失。19481月監察院給蔣介石的二二八正式調查報告,由院長于右任簽名,文中指出:「官警妄殺於先,民眾毆打虐殺於次,軍警枉法逞威,過度殘殺於後,至於有關違法失職之上級官吏軍警,則政黨上下雖多請懲治,而未聞懲治一人。」[38]監察院證明確實有軍警屠殺的事實,但是蔣却包庇他們。事後沒有任何一位軍政長官因此而被論處,沒有人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追訴,反而大部分的將官得到奬勵及晉升。最侮辱台灣人民的就是陳儀記大功二次及升為浙江省主席。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晉升中將,任金防部總政治部主任兼金門縣長。彭孟緝殺人有功,記大功二次及提拔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隔年更獲頒四等雲麾勳章。抓台灣菁英的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升憲兵東南區司令部副司令。廿一師長劉雨卿則接任重慶警備司令。澎湖要塞司令史文桂升陸軍中將及台灣炮兵司令。製作名册及殺害台灣菁英的保密局台灣站長林頂立則出任全民日報社長,後來改組成聯合報並任發行人。蔣認為,他們殺台灣人都建了大功,亦即蔣介石須為他們的罪行負責。

  8. 蔣身為主席,應承當中國國民黨的眾多惡行。當年是訓政時期,以黨領政及以黨領軍。因之二二八前後台灣的政治腐敗、官吏貪污及經濟崩潰完全是國民黨的責任。軍隊是國民革命軍,亦即黨軍。1947年非戰爭時期,短短三個月內,共約一萬八千至二萬八千的台灣人為黨軍殺害,這些也都是國民黨的責任。在那封312日中統局的情報還有一段:「台省黨部調統室曾建議警備部,應乘時消滅歹徒,並將名冊送去。警備部10日晚起開始行動,肅清市內奸徒。」這個情報敍述,國民黨台灣省黨部製作名冊命令警備司令部乘機逮捕及謀殺台灣菁英。吳濁流在「台灣連翹」記載,當年出任國民黨新竹黨部主任委員的彭德1973年底透露說:「被捕的黑名單上台灣人二百多名,……是從重慶回來的半山幹的,他們是劉啓光、林頂立、游彌堅、連震東、黄朝琴等人。」也注說:「只因這份黑名單,悲劇的歷史上演了,美麗的福爾摩沙為此流血。」[39因為國民黨知道那是非法謀殺,所以要滅屍,也要否認有逮捕人。1947321日駐台北的英國領事 G.M. Tingle 報給南京英國大使館的電文「政府不遺餘力追尋並殺害領袖人物……殺人如麻的目的是使福爾摩沙人不再有未來的領袖。」〔40〕足證國民黨有計劃地謀殺非常多台籍菁英。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在34日約見蔣渭川,跟他說:「為今之計,惟有籲請中央,然後臨之以威、綏之以德,自可速平而免糜爛。」[41]可能蔣接受他的建議,而大舉派兵威嚇台灣人。

  9. 把台灣當成次殖民地。不像中國其他地區成立省政府,蔣介石在台灣竟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集行政、立法、司法、軍事於一身的集權式統治。陳儀後來曾經為這種備受詬病的新殖民體制辯稱說:「人家攻擊我在台灣不該實行政治建制和經濟建制的特殊化,其實這是主席[指蔣介石]交代我的兩項根本政策。」[42]由於蔣把台灣當成戰利品及輕視台灣人,故採用這種不民主的新殖民體制。官員和軍警踐踏司法、干預案件,甚至有警察包圍檢察官及對法警開槍等無法無天的行為。〔43〕蔣更從台灣大量搜括物資到中國,支援國共內戰,導致物價飛漲,民不聊生。當時的情況比日治時代糟糕很多,蔣介石是難辭其咎的。台灣民智已開,期待言論自由和政治民主。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的四十二條要求,主要是爭取地方自治及由台灣人治理台灣。沒想到回歸祖國變成次殖民地,當然民怨沖天,導致二二八的衝突。

蔣介為國民政府主席及中國國民黨主席,是最高領導人,掌握黨、政、軍、特大權,唯有他才能決定派兵來台,也唯有他的授權,陳儀等人才敢胡作非為,也唯有他的指示,軍隊才會任意殺人、不用經過審判、槍殺無辜,且事件之後,相關軍政首長沒有人受到懲處,反而晉升。蔣顯然已先知道援軍一到,就會展開屠殺,所以在389日間就預先指派白崇禧來台灣宣慰。由以上這麼多史實,可見蔣對事件介入程度極深、干預層面極廣、而且一再欺騙,足證「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應負最大責任。在總統府前面中正紀念堂內的黑銅像是公然表揚二二八慘案的元凶極端侮辱台灣人,公義何在?

 

1]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57

2「自由時報」199533日。

3]賴澤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4〕李筱峰著「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兼論其責任問題」,刊於李筱峰網站

5〕 蔣介石日記1947228日及31日。

6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所發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167

7]秦孝儀編纂的「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

8]陳儀深文「蔣介石日記與二二八責任」刊於台灣日報2008912日。

9]中正文教基金會編「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10]「民報」194737日。

l1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121

12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94

13]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70

14]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68

15]陳儀深文「蔣介石日記與二二八責任」,刊於台灣日報2008912日。

16]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106

17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105107

18]國史館「蔣中正致杜胡宗南繼承等手令登記簿」,頁39

19]陳儀深文「是報復屠殺 不是官逼民反」, 刊於自由時報2007123日。

20]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146

21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163

22蔣介石日記1947331日。

23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134

24]白先勇等著「白崇禧與二二八」4365

25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181

26]「台灣新生報」1947321日。

27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230

28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一)225

29]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73

30]白先勇等著「白崇禧與二二八」363

31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92

32]李翼中所著「帽簷述事」。

33〕李筱峰文「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 兼論其責任問題」刊於李筱峰網站。

34]「大溪檔案」539

35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352

36張炎憲等採訪「台北南港二二八」,頁117

37]王克雄等編「期待明天的人-二二八消失的檢察官王育霖」,頁292

38]陳儀深在國史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新書發表會所言,見自由時報2017224日。

39]吳濁流著「台灣連翹」。

40]黃惠君著「激越與死滅」211

41李翼中著「帽簷述事」。

42〕 何漢文著「台灣二二八起義前因」,收錄於《二二八起義資料集》上册。

43〕 薛化元文「二二八事件70週年與轉型正義的省恩」,發表於想想論壇201732日。

 

Posted: October 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