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方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之見解:建構台灣政策 (Taiwan policy)?
Topic: 5.Politics & Social Studies
Author: Adolf Huang (黃俊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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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台灣人熟悉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 also known as the Resolution on Admitting Peking) 由於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藍墨 (Mark Lambart) 「德國馬歇爾基金會」(The German Marshall Fund of the United States, 簡稱GMF)舉辦的研討會上、認為中國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的原意而再度引起台灣之關注。這個研討會由台灣問題暨中國問題專家葛來儀 (Bonnie Glaser) 主持。二年前 (March 24, 2022), GMF也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The Distortion of UN Resolution 2758 and Limits on Taiwans Access to the United Nations」。該報告是由台灣外交部委託研究、Glaser Jessica Drun撰寫。此次Glaser藉研討會、似乎有意逼美國官方清楚的表態、其用意應是替美國建構Taiwan Policy之基礎、具體化「一台一中政策」。

決議文全文:

2758 (XXVI).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The General Assembly,

Recalling the principi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sidering that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a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a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1976th plenary meeting,

25 October 1971.

從全文應可點出幾個關鍵句 (key words)、例如1.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即「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定代表權。2.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定代表權。3.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即「開除」蔣介石非法佔據的代表權。這就是三個層次的動作:恢復、承認、開除;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蔣介石政權。為什麼不提台灣及中華民國?若從法理上處理、應開除中華民國之代表權、而不是蔣介石之代表權。若從務實面上、認為蔣介石之統治權只及於台灣、不包括中國大陸。中國大陸之代表權應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國際現實的適當處置。決議文不提台灣及中華民國是「默認」中華民國仍可代表台灣、但暫時不處理台灣或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

表決「決議文」前之國際政治氣氛:

聯合國通過決議文前之國際氣氛已不利台灣。例如:1. 中國屬共產國家之一員、獲得所有共產國家 (第二世界 Second World) 之支持。美國及西方較富裕國家屬第一世界 (First World) 、而夾在中間剛獨立不久或貧窮的國家就歸類為第三世界 (Third World) 。中國自建國以來、一直拉攏第三世界國家。到了七十年代初、雖建國已超過二十年、中國仍是一窮二白國家 (從生活水平評比) 。但中國外交手腕靈活、與第三世界國家交情不錯。2. 中國地大人多、當然是世界大國、西方不少國家已對中國友善、認為聯合國應接納中國入會。投票前、中國已掌握不少票源。3. 美國仍試圖保住台灣之席次、同時讓中國入會並取代中華民國之安理會位置、類似「二中或一台一中」之局面。這種雙重承認之機率並不低、可以一試。可惜蔣介石堅持「漢賊不兩立」、讓台灣痛失機會、一失足成千古恨。

決議文對台灣之影嚮:

中國加入聯合國後、在外交上如虎添翼、一路打壓台灣。聯合國之附隨組織之正式活動、台灣都被排除在外 (例如WHA)。其他大型國際組織在中國之有形或無形之操控下、也粗暴的對待台灣、唯一例外是WTO。台灣如何正負面看待發展?唯一正面是台灣不必分擔聯合國之費用 (即以各國人口百分比分攤、當時中華民國持續分攤中國人之法定配額) 。而負面則甚多:1. 台灣漸成國際棄兒:儘管聯合國維護世界和平成效不彰、它仍是政治性大拜拜之場所。多年來台灣被摒除在外、形同棄兒。2. 1971年聯合國沒收中華民國代表權、也許台灣人一時想不通。但沉澱後、不難發現它是國際政局演變之必經過程、遲早會發生。若不是1971、可能在19751981。因為當時仍處「冷戰時期」、聯中抗蘇是美國戰略選項之一。3. 骨牌效應:1972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1979美國與台灣斷交。這期間多國陸續跟台灣斷交、台灣的國際空間越來越小。

The Distortion of UN Resolution 2758」報告內容及建議:

該報告有50頁、內容含10大項及2附件:10項是:1. Acronyms  2. Executive Summary 3. Introduction 4. Historical Context and Original Intent 5. PRC Views and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One China” Principle 6. China and Taiwan at the UN Today 7. Implications Beyond Taiwan 8. US Policies and Views 9. Policy Recommendations 10. Case Studies and two appendixes。針對中國試圖扭曲決議文之含意、美國須發展出一個有效的反擊策略、其政策建議重點如下:1. 外交上、聯合友邦反制中國。2. 施壓國際組織、不可提台灣是中國之一省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3. 阻止中國對聯合國制度 (UN system) 運作之腐蝕性影嚮。4. 全面清查中國與聯合國秘書處私訂之文伴。5. 美國必須重新評估聯合國會員國投票行為、提出一套合作策略、讓台灣參與國際組織。6. 美國須公開強調美國「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與中國「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之差異。同時鼓勵友邦採同樣立場。7. 美國須發揮影嚮力、在不同的國際機構、力保台灣不須掛著 ”Province of China” 名牌就可參與。

美國官方之思考:

美國官方對國際事務所採取的立場及行動、當然先考慮美國之國家利益。冷戰時期、蘇聯是頭號威脅、也是準敵國。美蘇以洲際核彈為後盾、維持恐怖平衡約四十年。七十年代初、越戰近尾聲、聯中制蘇變成一個重要的戰略轉向。美國以民主大國自居、外交上、注重對談 (dialog) 及談判 (negotiation) 。美國與中國官方早就循正常管道接觸 (1955-1970, 大使級華沙會談) 1972尼克森訪中、在上海公報上就提到建交、後來美中就先互設辦事處、1979正式建交。美國絕對不會放棄台灣、這可在上海公報上看到。公報上、提到台灣時是各自表述無共識。

中國方面表示:The Chinese Government firmly opposes any activities which aim at the creation of "one China, one Taiwan", "one China, two governments", "two Chinas", an "independent Taiwan" or advocate that "the status of Taiwan remains to be determined".

美國方面表示: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It reaffirms its interest in a peaceful settlement of the Taiwan question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

1979之台灣關係法 (Taiwan Relations Acts) 也提出保台保証如下:

(b) It is th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3) to make clear that the United States decision to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sts upon the expectation that the future of Taiwan will be determined by peaceful means;

(4) to consider any effort to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Taiwan by other than peaceful means, including by boycotts or embargoes, a threat to the peace and security of the Western Pacific area and of grave concern to the United States;

(5) to provide Taiwan with arms of a defensive character; and

(6) to maintain the capac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sist any resort to force or other forms of coercion that would jeopardize the security, or the social or economic system, of the people on Taiwan.

「上海公報」之中國立場是反對任何形式之互不棣屬及「未定論」之活動 (activities)。美國立場則是:認知台灣問題須由台灣海峽兩邊之中國人 (Chinese) 以和平方式處置。而台灣關係法則重申美中建交之條件是預期台灣地位爭議未來將以和平方式 (peaceful means) 解決。中國談「一中原則」、美國談「一中政策」;原則無彈性、而政策具活性。中國經歷鄧小平之開放及64天安門屠殺、元氣起伏。一直到21世紀初、國力漸恢復後、對美之態度轉趨強硬。有關台美中關係、美國拋出「維持現狀」(status quote) 、即以「不獨不統不武」之宣示、確保台灣海峽無戰事。多年來、對於「一中政策」美國官方並無新的詮釋、偶而被動式的回應中國、重申以前的聲明。台灣則謹守身份、暫時認命。由於美國不是很認真在思考「如何為台灣之國際地位創新局」、所以只能在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之議題上、提供一些支援。不過習近平發動「戰狼外交」惹怒美國、美國必然思考其「一中政策」之適合性、重擬新政策。也許重新檢視2758號決議文是個起點 (staring point)

台灣人民的思考:

幾十年來、台灣國際地位未明、這是台灣人的共同無奈及心痛。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而邦交國也越來越少、但仍是一個國家。有時台灣人認為台灣不是「正常國家」、因為沒跟所有大國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台灣人要建立的是正港「台灣國」、不願跟「中華」二字沾上邊。對目前常被國際稱呼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或中華台北」都不滿意。最感自然自在的應稱呼台灣 (Taiwan) 、其次為台灣共和國 (Republic of Taiwan) 。由於國際上越來越多人稱呼台灣、不管是指國家或地區、台灣就會成為最熟悉的名字。加入聯合國並無迫切性、但每年九月聯合國開大會時、台美人去遊行抗議或友邦演講聲援仍是必要的。

台灣人的機會:

美國為了反制中國試圖擴大解釋2758號之含意 (該條文是認可台灣為中國之一部份) 、已出面駁斥。而智庫學者及國會議員也嚴肅看待中國之意圖。台灣方面應思考這議題可能帶來的機會。什麼機會?1. 台灣可就上海公報模糊處、替美國解套。1972認知台灣問題須由台灣海峽兩邊之中國人 (Chinese) 以和平方式處理。當時美國接受蔣介石之說法、以為台灣居民都是中國人 (Chinese) 、那是錯誤的。正確說法應是台灣居民通稱台灣人 (Taiwanese) 、含15%Chinese (Chinese Taiwanese) 。因此台灣問題須由台灣海峽兩邊之中國人及台灣人以和平方式處理。2. 台灣國際地位是「確定的」。它是一個國家、目前之正式國名叫中華民國。現在聯合國會員國裡、沒有一個國家可代表台灣人。以中華民國國名「恢復」會籍是不可能。若台灣「更改」國名、以台灣為國名「申請」入會、則名正言順、理直氣壯。「第一次」申請加入聯合國、不是重新申請。3. 以前、美國怕刺激中國、不鼓勵或阻止台灣發動「住民自決」相關的公投。因為它等於為「法理獨立」建立基礎。但事過境遷、目前美中關係惡劣、也許美國對「住民自決公投」採開放態度。

對台灣言、走正路比彎道好些。假定目標是:1. 「加入聯合國」:則先在台灣做多次民調、二個基本民調命題是:加入聯合國及住民自決。這些動作旨在累積未來訴諸「公投」之正當性、讓美國默許。2. 提出2758號之台灣立場」:過去的蔣介石政權雖續用中華民國為台灣之國名、但該政權不代表85%之台灣人、而只代表從中國逃到台灣落腳的中國人 (或稱大陸人mainlander) 。因此1971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是正確務實的作法;但遺憾的是沒有考慮台灣人之代表權。台灣之政治制度、從威權進展到民主已30多年。中國從未統制過台灣、而台灣仍與許多國家保有正式外交關係、也與更多國家保持半官方關係。台灣是independent political entity是不爭之事實。聯合國該接納台灣人之代表權。

3. 「與美國建交」:台灣與美國之外交關係已從半官方關係進展至7/8官方、只差臨門一腳。如何達成?先說服國會議員、智庫學者、官方及媒體拋棄舊的「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代之以台灣政策 (Taiwan policy)及中國政策 (China policy) 。讓美國、中國及國際習慣於兩者之區別。接著提出有力的論述、說服他們台美建交符合美國長遠之國家利益;中國之抗議僅止於象徵性的召回駐美大使、中國絕不敢主動地與美斷交、因為中國怕被國際孤立。美國若結合主要盟國作同樣的動作、面對骨牌效應、中國會屈服的。4. 「國家正常化」:這是多數台灣人目前的願望、因為台灣尚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又沒有一個大國與台灣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有些人認為台灣「國際地位未定」、導致被看待成「不正常國家」。若自行宣佈獨立、就可排開不確定性、達成「法理獨立」、國家就正常化了。但正常化不是自行認定就夠、而須國際上多數國家接受。對台灣言、與美國建交、就是「國家正常化」之最大一步、再跟其他國家建交後、加入聯合國就少了障礙。5. 「鼓吹兩國論」:台灣須提出具說服力的論述、這世界不須兩個中國。一個中國與一個台灣可並存、它是符合國際和平的需求。若中國與台灣並存、就是兩國和平共存之第一步、台灣海峽發生戰事之機率就低。中韓中日中美中菲中越發生軍事衝突之機率更低、其複合效應是西太平洋無戰事。歐美可專心對付俄羅斯。

美國可推動「台灣政策」:

目前美國官方談到台美中關係時、尚未具體提出「台灣政策」概念。美中外交互爭互嗆也超過50年、以過時的「一中政策」跟中國之「一中原則」糾纏、累又無趣。不如快刀斬亂麻、將「一中政策」一分為二:重新制定「台灣政策」與「中國政策」。有了區別、可以解除「一中政策」模糊部份帶來的困擾。「台灣政策」應清楚的表達下列幾項:1. 台灣海峽兩邊的任何爭議、應由台灣人與中國人以和平方式化解。2. 台灣與中國都是政治實體 (political entity) 、也是國家、自然互不棣屬。3. 美國與台灣外交關係應再提升。4. 美國樂見台灣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5. 台灣海峽之永久和平、符合美國之國家利益。中國若對台灣發動軍事攻擊、美國不排除以軍力捍衛台灣。6. 相信國際社會也會認識到台海和平是世界和可平最關鍵的一環、具上述內涵的「台灣政策」、若必要可訂位為「一個台灣原則」。

結語:

除了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Lambart發表他的看法外。美國跨黨派參議員516日提出決議、強調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不代表世界接受中國政府對台灣的主權主張。美國的『一中政策』不同於中國的『一中原則』、中國領袖知道這一點的。美國官方及國會藉2758號決議文、指控中國扭曲決議文之含意、這算是外交上之直球對決。美國的一小步、會變成「大躍進」嗎?

中國一直纏著「一中原則」不放、主要是美國自認的「一中政策」在表達上不夠強硬。過去、為了降低對中國之剌激、美國對中國之政策儘量避免採用強硬措辭、留了不少模糊的空間。幾十年來、美中高層對談、中國總重複地要美國接受「一中原則」、美國就以老調「一中政策」回應。中國並非不明白美國之立場、只是不放棄讓美國出錯的機會。若美國搬出外交新武器「台灣政策」、它應足以擊退來自「一中原則」之壓力。實現「台灣政策」、就是台美外交關係上之「大躍進」。

Posted: June 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