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的歷史
Topic: 3.History, Culture & Education
Author: Key Wu (吳添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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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大戰後敵軍變成友軍-----對日和約的歷史背景

195194日,51個國家的代表齊聚舊金山的歌劇院(San Francisco War Memorial Opera House),討論戰後對日本的和約問題。四天後的195198日,他們簽訂了舊金山和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或稱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與會的蘇聯、波蘭、與捷克並沒有簽約。也受到邀請與會的印度、緬甸、與南斯拉夫則沒有參加。

在這四天的會議中固有其戲劇性與激辯,但所有的政治工作與外交運作都已於前一兩年在美國的強勢主導下完成。舊金山和約對東亞及東南亞的影響都於今甚鉅,而也有學者稱舊金山和約所建立的體制與影響為舊金山體系(San Francisco System)。舊金山體系這個名詞與觀念是首先由美國知名的日本學者約翰‧道爾(John W. Dower)所提出的。

舊金山和約的簽訂反應出了國際社會中沒有永遠的敵人與盟邦,靠的常常是情勢的變化與實力的消長。在二次大戰中,美國與蘇聯是盟邦,共同對抗軸心國的納粹德國與日本帝國。但二次大戰後,以蘇聯為首的共產政權陣營與以美國為首的自由民主陣營進入冷戰。冷戰開始後,杜魯門總統採取了當時美國駐莫斯科大使館的代辦喬治‧肯楠(George F. Kennan)的意見,開始建構對共產陣營的圍堵政策。在這種思維下,美國希望能加速日本的經濟復原,及社會與政治上的重建與穩定,以加入美國的圍堵防線。當時的美國國務卿艾奇遜(Dean G. Acheson, 4/11/1893-10/12/1991)也在這種思考背景下推動對日和約的工作。

進入50年代後,對日和約出現了一些急迫性的問題。首先是已變成美國敵邦的蘇聯於1949829日成功的試爆了原子彈。接著是中共於1949101日建立了「新中國」。隔年的214日,中國與蘇聯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原先美國是期望中共能有如狄托下的南斯拉夫般,能夠多少不完全服從蘇聯而採取較獨立的國際外交政策。但當1950625日韓戰爆發,中共在「抗美援朝」的口號下於10月加入韓戰後,美國對中共的期望已完全消失。而對日和約也進入了一個迫切期。

戰後的日本在美國的軍事佔領之下,民生凋敝,社會破敗,治安不良而走私猖獗。美國也擔心在長期佔領下,不但會造成日本共產黨的壯大,也會促成並加速右翼民族主義的抬頭。要加速日本的復甦以變成美國的同盟,並減輕美國占領作業的負擔,和約在四十年代底就已開始積極進行。

當時的美國因為二次大戰中才與日本激烈作戰過,民間未必能同意對日的和約。為了促進和約的順利進展與日後在國會的安全過關,民主黨的杜魯門總統任用了共和黨的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 2/25/1888-5/24/1959,杜勒斯後來於艾森豪總統任內當國務卿)為特使,負責和約的起稿作業,及於和約前一兩年訪問要參與的國家做說明與遊說的工作。杜勒斯是於1950年後才負責對日和約的工作的。但這之前,美國國務院得應付那時駐日本的盟軍總部(SCAP,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的麥克阿瑟將軍。

那時的日本處於盟軍的軍事佔領下,沒有主權。而佔領的盟軍總部的頭子是那個貢高我慢,不甩華盛頓的麥克阿瑟將軍。對麥克阿瑟而言,日本是他的地盤,要如何處置是他的事,別人管不著。在這種背景下,國務院派肯楠於19482月到日本,去與麥克阿瑟溝通。除了在一些社交的場所會面外,麥克阿瑟一直故意避開與肯楠會談。最後肯楠透過遊說麥克阿瑟信賴的周邊人士而促成了一個會談。在那場會談中,肯楠展現他聰明、機智、及外交官的能力。他說明蘇聯的威脅,重建日本的迫切性。而在整個說明會中,他都利用了他對麥克阿瑟觀點的了解,而多少將整個建議說成是麥克阿瑟的看法,而取得了麥克阿瑟的同意。肯楠也做一些實質上的建議,如警察制度的民主化,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建立,以阻止猖狂的走私與非法入境。據當時一些與會的人士回憶道,肯楠的表現相當的優秀(ADST: Moments in U.S. Diplomatic History. Beginning of a Beautiful Friendship: The 1951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韓戰爆發後,首爾於1951年一月落入北韓手中。此時美國面對可能要放棄韓國的問題。美國在換指揮官後於1951年三月奪回首爾,並將北韓與中國軍逼回38度線。此時的美國於19513月截獲了一個秘密的外交電報。內容顯示麥克阿瑟與駐東京的西班牙與葡萄牙大使(當時兩個都是反共的法西斯政權)的談話表示,他有信心將戰爭擴大成為對中共的全面戰爭。明顯違反杜魯門總統不擴大戰事的指令,因為當時中共與蘇聯已簽有「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有可能引起蘇聯的介入與核武衝突。震怒的杜魯門總統在與白宮幕僚會商後,解除了麥克阿瑟的職位。但麥克阿瑟(共和黨)的被解職並沒有影響到杜勒斯(也是共和黨)的留任與否問題,他繼續處理對日和約工作的完成。杜勒斯於19512月完成了和約的草案。接下來是寄送給要參與的國家過目,徵求是否有需要修正的部分,以便在和約會議中能順利通過。

 

二、舊金山和約與美日安保條約-----定調了東亞的戰後情勢

舊金山和約一般雖說是由美國與英國共同起草,但實際上大都是美國的獨門秀。在美國的強勢主導下,多少逼英協國家(英、澳、紐、等)同意了美國的主張。當時美國的主張大都是應冷戰的要求而發展出來的。

當時的美國已在冷戰的思維下,將蘇聯定調為主要敵人。在那種思維下,圍堵蘇聯及共産政權的作戰防衛方式也就上場了。既然以蘇聯及共黨為主要敵人,美國得加速日本的經濟復甦,使日本成為美國的友邦,壓抑並避免日本共產黨勢力的擴張。為了促進日本經濟的復甦,則戰爭賠償應予儘量避免。在這種思維下,美國多少說服了大部分國家不要提及戰爭賠償問題。在對日和約中(第五章),雖然沒有反對各國與日本談賠償問題,但在多邊和約的舊金山和約中,則多少避開了這個問題。要達到這個決定,美國施於簽約國相當大的壓力。而事實上,緬甸在知悉沒有賠償後也不想與會了。

談到賠償問題,在舊金山會議中也出了一個小插曲。當時代表錫蘭(194828日從英國獨立後稱為錫蘭,Dominion of Ceylon1972年獨立成共和後, 稱為斯里蘭卡 Republic of Sri Lanka)的是財政部長嘉雅瓦定(J.R. Jayewardene,後來成為斯里蘭卡的總理)。嘉雅瓦定在96日中發言道,他認為他同許多亞洲國家一樣,都認為日本應該得到自由。他強調亞洲各國都受到佛陀的教化而有共同的文化。他引用佛陀所說:「愛,而不是恨,才可止恨」(hatred ceases not by hatred but by love),(按,源於《法句經》的「慍於怨者,未嘗無怨,不慍自除,是道可宗」,或《四分律》的「以怨除怨仇,怨仇終不除,無怨怨自息,其法永健樂」)。基於這個理由,嘉雅瓦定也同意和約中不明確提賠償問題的條文。嘉雅瓦定也反駁蘇聯要限制日本自由的要求。他的發言無疑的符合美國與日本的要求,而也受到全場熱烈的掌聲。當時的紐約時報報導道:「自由亞洲的雄辯,愁緒,與帶有牛津腔調的聲音主導了整個會場」(The voice of free Asia eloquent, melancholy and strong with the tilt of an Oxford accent dominated the Conference )。

當時亞洲有許多新興的獨立國家,他們雖然多多少少都受到日本侵略的迫害,但他們對日本的新恨常常比不上他們對原來歐洲殖民帝國(英、法、荷)的舊仇。他們也多少喜見第一個亞洲國家在戰爭開始時能夠擊敗西方殖民國家,而多少以日本為師。以嘉雅瓦定來說,他於戰前參與反抗英國殖民的獨立運動,並且與日本在東南亞的政軍勢力有所聯繫。不管如何,嘉雅瓦定的這個「義舉」也大大的為日後的日本與錫蘭/斯里蘭卡關係之改善大為舖路。雙邊貿易及日本在斯里蘭卡的投資都是相當巨大的。

當然,舊金山的會議(195194日到98日)只是個表演與簽約而已,內容大都是原先就已決定而協調好的。代表美國與日本談判的是杜勒斯,代表日本的是日本政壇的元老,當時的首相吉田茂(9/22/1878-10/20/1967)。日本與美國的談判當然不是一個對等的關係,美國到底是個戰勝國與佔領國,雙方不能說是有個平等的談判關係。但對和約的內容而言,吉田茂也說對日本相當優厚。而事實上據報導,當吉田茂首次看到初稿時,他是欣喜的。

但當然,和約並非全給日本甜頭。

在各國代表於98日簽下舊金山和約的同一天,美國與日本也簽下了「美日安保條約」(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ion and Japan),容許美國的繼續駐軍與對外防衛。由於琉球地理位置的重要,在軍方的要求下,美國國務院也只得同意硫球將繼續留在美方的管轄下。美國將繼續佔領琉球諸島而做行政上的管理。但美國宣稱不擁有琉球的主權,而只有行政治理權。在這種處置下,日本也暫時被分割為二。而事實上,吉田茂政府於沙盤推演中,也有放棄琉球的打算。多少可能因為硫球人不是大和民族,而於1879年才納入日本版圖。在這之前只是薩摩藩的附屬國(1609年開始)。

在這約略同時期,美國也與菲律賓、紐、澳、與台灣的中華民國都簽下了防禦條約。

1952428日,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日本也恢復了她的主權。但日本直到2013428日才正式慶祝「主權回復の日」。

戰後的日本經濟突飛猛進,隨著而來的是政治意識與民族意識的高張。當美日安保條約要續約時,引起社會強大的抗爭。為了配合艾森豪總統的訪日,時任總理大臣的岸信介於議會強度關山。此舉引起議會內外的暴動,而艾森豪也被迫取消訪日行程。最後安保續約是通過了。通過後岸信介也宣布辭職下台。這一幕都看在岸信介寵愛的外孫安倍晋三的眼裡而深殖腦海。

戰後歐洲的局勢大都依雅爾達會議的協定而定局,直到東歐及蘇聯共產政權的倒台而終止那個局勢。但雅爾達會議在亞洲並沒完全實行,舊金山和約也因而多少取代了雅爾達會議的協定,界定了戰後亞洲的局勢(Kimie Hara (原貴美惠):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and Frontier Problems in the Regional Order in East Asia. A sixty year perspective. 4/22/2012. The Asia-pacific journal)。

 

三、舊金山和約的國際性問題-----蘇聯,印度,與印尼的態度

在受邀參加舊金山和約會議的54個國家中,有三國沒有參加(緬甸,印度,南斯拉夫)。在與會的51個國家中,有三個國家沒有簽字(蘇聯,捷克斯拉夫,波蘭)。在簽約的48個國家中,許多是唯美國馬首是膽的中南美洲國家,也有一些都還不能算是獨立的國家(如柬埔寨、寮國、越南都尚屬於法國)。真正有意見的除了切身的日本,美國,英國,及以英國領頭的澳紐外,尚有菲律賓,印尼,與印度。其餘則不太有意見。

原先擬和約草稿的構想是,應由當時負責監督美國佔領日本的「遠東委員會」(Far Eastern Commission)來起稿。但這個有11個成員的遠東委員會,於1947年開始就遭受到不少蘇聯的批評與反對意見。最後和約的起草也就多少變成美國的獨門秀。杜勒斯於1950年接任這個工作後就馬不停蹄的走訪各國做擬搞的協調工作。可以想見的是大家各有意見,有強也有弱。

蘇聯外長葛羅米柯(Andrei Gromyko, 7/18/1909-7/2/1989)於舊金山和約會議中,不斷以程序問題阻止會議的進行,最後一天(98日)發表蘇聯反對的原因。據當時紐約時報的報導(見Wiki),蘇聯反對和約的原因是:無法保證日本軍國主義的不再掘起;美國不應駐軍日本而將箭頭指向蘇聯;和約違反了中國對台灣與其他島嶼的權益;主要受害國的中國竟然沒有受到邀請與會;和約也違反了雅爾達的協議⋯⋯等等。可以理解的歷史背景是,當時的白宮與美國國務院已開始進行了對蘇聯共產集權及其附庸國的圍堵政策,多少不將蘇聯的簽約看成為必要條件。蘇聯最後是於19561019日才與日本發表了共同宣言(Joint Declaration)而建立外交關係的。日本也因而才得以進入聯合國。但截至目前為止,俄國(承續蘇聯)與日本仍沒有簽和平條約。

二次大戰後,許多前歐洲列強的殖民地都得到了獨立。在新獨立的亞洲國家中,對和約也有不同的態度。錫蘭及與太平洋戰爭不太有直接關聯的巴基斯坦,對和約的內容是全盤接受。但即使與美國有緊密關係的菲律賓,也對賠償問題一直有保留(John Price: A Just Peace? The 1951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une 2001. Japan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受害甚深的菲律賓是於1956年,在賠償問題解決後才與日本重建外交關係的。

在新獨立的亞洲國家中,印度與印尼對和約內容也有不同的反應。

在舊金山和會召開前的不到一個星期,美國收到了印度的尼赫魯政府不派代表與會的消息。印度的理由有四點:1,和約主張美國繼續佔領琉球與小笠原群島不合理;2,美日安保條約應等到日本全面獨立後才簽;3,台灣應立即歸還中國;4,會議地點的選擇排除了充分討論的機會。原本預期大國的印度會與會的杜魯門,艾奇遜,與杜勒斯頗為震驚。憤怒的杜魯門在電報上寫到:印度政府明顯的是與史叔叔(Uncle Joe,指史達林,Joseph Stalin)及茅屎東(Mushie Dung,指毛澤東)會商過(”Evidently the ÔGovt’ of India has consulted Uncle Joe and Mousie Dung of China!”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1, Vol. VI, Part 1)。

尼赫魯所屬的印度的國大黨是印度獨立運動的主力,其三大領袖之一的鮑斯(Subhas Chandra Bose, 1/23/1897-8/18/1945)為了對抗大英帝國,於戰爭中與日本軍政有所聯繫。他於194311月到東京參加大東亞會議,也將投降的英軍中的數千名印度人組成印度獨立聯盟與英軍作戰。鮑斯於日本投降後的第三天(1945818日),於台北松山機場飛往滿州國時,飛機於起飛時墜毀而亡。有此背景,印度與日本是有一些複雜的關係。印度最後是與日本於19566月簽了雙方的和平協定(India Japan Peace Treaty),由於沒有涉及領土爭議,內容只有簡單的七條。

另一個有趣的國家是印尼。新獨立而對日本一般有好感的印尼(因為日本趕出荷蘭而使印尼最終得以獨立)於1951720日收到和約草稿後,做了底下的建議:a,和約應明顯的承認日本的領域與主權;b,日本所放棄而由美蘇所佔領的地區應舉辦公投以表示人民的意願;c,印尼應得到賠償;d,會議應逐條討論;e,中蘇應與會以舒減遠東地區的緊張。但最後和約的條文並沒包括印尼所提的公民投票及其他的要求(K.V.  Kesavan: The Attitude of Indonesia Towards the Japanese Peace Treaty)。

印尼雖簽了約,但國內沒批准。最後於1952118日,印尼日本雙方簽了約,條約內容大多依循舊金山和約的內容。

我們知道當年台獨運動人士陳志雄大力參與了印尼的獨立運動。印尼的提出佔領地公民投票的要求是否與他有關,我們只能臆測。

蘇聯沒有簽約而中國沒有與會,大國的印度也拒絕參加。這使得舊金山和約看起來是缺乏一個有公信力的多邊國際條約。這到底是美國主導下的一個和約。最終給予和約有合法國際性的是一些中級國家(英、澳、紐、加拿大)及拉丁美洲國家的與會與簽約(John Price: A Just Peace? The 1951 San Francisco Peac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PRI, June 2001 )。

 

四、中國、中華民國、與南韓都沒被邀請-----當時韓戰與冷戰下的外交幕後

中國並沒有被邀請參加舊金山和會,而自然的在舊金山和約上也沒有中國的簽字。不只中國,連當時宣稱代表全中國而受到美國支持的中華民國也沒有被邀與會。諷刺的是,從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後就已開始的中日對峙,到1937年的全面中日戰爭,中國可説是受創最深的,但卻沒有與會議約,這可說不過去。但不邀請中國的背後是美國與英國的角力。

日本是希望中國與會的,不只因為中日戰爭持續最久,也最廣泛。而可能更重要的是日本工商界希望能早日恢復正常關係,以重啓日本戰前在中國的龐大經濟關係與商業利益。但杜勒斯明確的向吉田茂表示,如果邀請中共參加,則國會的共和黨不會核准條約。

英國的工黨政府則早已於195016日承認中共的中國,很堅持應邀請中國與會。但若邀請中國與會,則在美國國會將會遭到軍方與共和黨,及中國(國民黨)遊說團體的扺制。中國遊說團體(China Lobby)當時已指控杜魯門總統失去中國,不再堅持反共。在美國國內這種壓力下,要邀請中國與會顯然有極大的困難。解決之道最後靠的是杜勒斯的硬壓英國去放棄邀請中國與會的想法。(John Price: A Just Peace? The 1951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PRI, June 2001

當時的美國仍承認中華民國,但美國也沒邀請中華民國與會。明顯的事實是蘇聯與英國一定不會同意。雖然沒邀請中華民國與會,但杜勒斯在協調中與當時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顧維鈞有所照會,並交換意見。顧維鈞很明確的告知杜勒斯,「中國」要索取日本的賠償。但令杜勒斯震驚的是,顧維鈞還說台灣應歸還給中國,而不是要經由聯合國來解決台灣問題。聽到這項,杜勒斯說,美國於韓戰後派第七艦隊巡迴台灣海峽,是因為美國認為台灣問題是國際問題,而非中國的內戰問題。如果台灣屬於中國,則美國的派出第七艦隊便是干涉中國的內政。顧維鈞改口說,「中國政府」不會改變立場,但不會給美國難堪(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0, Vol. VI)。

在美國的要求與指示下,日本也只得繼續承認中華民國,而於舊金山和約生效的前一日, 195248日,日本與中華民國在台北簽了中日和平條約(Sino-Japanese Peace Treaty)。中日和平條約的內容大都遵循舊金山和約的內容,如不要求對日賠償,台灣的主權歸屬未定…….等等。這一來,拿不到錢的蔣介石也開始打他的「以德報怨」的道德扁額了。

中國雖然沒有受到邀請與會,但當時的外長周恩來倒提出了許多意見。周恩來同意蘇聯的看法,認為所有與日本交戰的國家都應參與和約的起草(而非由英美為首,其餘國家只提對草約的意見);領土的主權歸屬應有明確界定,如台灣應明確界定為中國的領土,而千島群島應明確界定屬於蘇聯;周也認為戰爭損害的賠償討論不應由1941127日(珍珠港事變)開始,之前中國已與日本交戰過一段時間。

被迫承認中華民國而非中國的日本失去了中國龐大的市場。美國於是於19534月與日本簽貿易協定,給予日本最惠國待遇。19528月,日本也成為國際貨幣基金會的會員。但戰後日本經濟的快速成長及對美國的大量輸出,卻也於七十年代開始產生美日間的摩擦。一向對美國亦步亦趨的日本於尼克森時代嚐到了「尼克森震撼」(Nixon Shock。ニクソン‧ショック):1,尼克森派季辛吉秘密訪華及他要訪華的事,於新聞發布前15分鐘才知會日本。2,尼克森在無預警下取消金本位制,使日圓飆升,大大影響了日本的出口。3,尼克森用1917年的「敵國貿易法案」(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對日本的進口貨加了10%的關稅(George R. Packard: The United States-Japan Security Treaty at 50 Foreign Affairs, march 1, 2010)。

不只中國與中華民國都沒有與會,南北韓也都沒有與會。那時韓戰正在進行中,不邀請與聯合國軍隊作戰的北韓是可以理解的。美國原本邀請南韓,但最後改變了主意。杜勒斯於195179日與南韓駐美大使(Yang Yu Chan)會面,告知Yang美國決定不邀請南韓與會。理由是只有與日本交戰的國家才會受邀與會。Yang說大韓民國臨時政府(在中國成立)有向日宣戰,杜勒斯說美國沒有承認過大韓民國臨時政府。這些當然是表面上的解釋。真正的原因推測是杜勒斯不能信任韓國人的極端民族主義。他擔心李承晚會於和會中搗局,公開指控日本帝國主義。當時美國有意要派日本前軍人參與韓戰,但李承晚於1951112日公開說:我向全世界宣布,在驅逐中國人之前我們會先打日本人(Sung-hwa Cheong: The Politics of Anti-Japanese Sentiments in Korea—Japanese-South Korea Relations under American Occupation, 1945-1952)。另一方面,杜勒斯也同意吉田茂對韓國人的看法,指控滯留在日本的80萬韓國人是日本治安及共產黨員滋事的由來。吉田茂也宣布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留在日本的前殖民地人民(其中90%以上是韓國人)將失去日本籍(John Price: A Just Peace? The 1951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PRI, June 2001)。但也有學者指出,在日本的韓國人之失去日本籍與南韓政府宣稱他們是南韓國民有關。

南韓的被排除在外在當時引起支持李承晚政府人員的示威,但沒改變美國的決定。南北韓之被排除在外對大局影響不大,但中國之被排除在外顯然是一大缺口。日本是在美國尼克森訪華之後,才於1972929日,由首相田中角榮於訪華時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的聯合聲明」才建立外交關係的。聲明中,中國也放棄對日的戰爭賠償。日本與中華民國所簽的「中日和平條約」也同時失效。

 

五、舊金山和約所導致的領土主權爭議-----不是無心忽略而是有意安排

二次大戰結束前夕,英美蘇三強的雅爾達會議(2/4/1945-2/11/1945)定調了歐洲與亞洲的戰後情勢。所不同的是歐洲大都依雅爾達的協議而沒有領土上的爭執。這個歐洲的「雅爾達體系」一直持續到東歐共產國家的民主化,及蘇聯於1991年的瓦解後才崩解。另一方面的亞洲,由於冷戰的開始與中共的建國及韓戰的爆發,使局勢快速的轉變,而使雅爾達體系沒有辦法完全建立。代之而起的是舊金山和約及舊金山體系的建立。但在一些領土上的歸屬及主權的認定上,舊金山和約的曖昧不明倒不是無心忽略,而是有意安排。(Kimie Hara原貴惠美: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and Frontier Problems in the Regional Order in East Asia: A Sixty Year Perspective. The Asia-Pacific Journal, 4/22/2012. John W. Dower: The San Francisco System: Past, Present, Future in U.S.-Japan-China Relations. The Asia-Pacific Journal, 2/23/2014)。

日本在戰後是放棄了許多領土的主權。在這放棄的領土中大部分都沒有主權上的爭議:如滿州國,韓國,及在中國與東南亞及南海的廣泛佔領區。但在一些地方卻有爭議而至今尚未解決。有爭議的領土主權有五個地方:一是日本與俄國所爭的北方領土(北方四島);二是日本與南韓所爭執的獨島/竹島;三是日本,中國,與中華民國所爭執的尖閣群島/釣魚/釣魚台;四是南海諸沙;五是台灣。有這些爭議,主要是源於共產政權的興起與擴張,及冷戰的開始。而爭議的領土也大都沿著為圍堵共產政權而建立的艾奇遜防線(Acheson Line。美國於19501月所定調的亞洲圍堵防線)而產生。

戰後的美國已有意要與日本簽署和約,但時局的一再變化使和約的工作一拖再拖。而原本的和約草案在領土方面是根據戰時軍方的地圖,頗為仔細。但隨著草約的一再更改,領土方面也一再簡化或曖昧不明。這些都反映出了當時的時局不穩,及美國擔心共產政權的擴大,使擬草約者故意模糊領土的疆域規範及主權歸屬問題。

以當年蘇聯(及如今的俄國)與日本的領土爭執來看,爭執的部分是連結堪察加半島(Kamchatka)南端與北海道北端的千島列島(Kuril Islands)。日本於戰前領有千島列島(外加庫頁島的南部)。在雅爾達會議中,三強已同意史達林,千島列島應屬於蘇聯。但在日本宣布投降前的三、四天,美國匆匆忙忙整理出來的「通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草稿中, 忽略掉了了千島列島。在蘇聯的抗議後,美國是做了修正。但沒說清楚的是千島列島應該包括那幾個島嶼。而蘇聯在接收的這一段期間,顯然是「偷吃」了一些。

通令第一號的目的是指示日本帝國對日本佔領地的處置。那時日本帝國雖已投降,但除了滿州國已遭蘇聯進攻外,東南亞的大部分及中國沿岸地區都仍在日本帝國的佔領下。通令第一號指示日本帝國各地區的接收問題。如台灣與北緯16度以北的印支半島由中華民國接收;北韓、滿州國、與南庫頁島由蘇聯接收;日本、南韓、菲律賓、及一些太平洋島嶼由美國接收;印支半島16度以南及東南亞由英國接收。在當時的亂局下,一些問題是難以避免的。

蘇聯代表雖然參與舊金山和會,但沒有簽約。法理上來說,蘇聯與日本的戰爭還沒有結束,因為雙方沒簽和平條約。隨著「和平共存」的聲浪,蘇聯與日本於1955年開始談重建外交關係及和平條約的問題。由於雙方爭議中的四個島嶼,擇捉島與國後島,在地理上看來是屬於千島列島的一環,但色丹島與齒舞諸島在地理上看來不屬千島列島。那時雙方同意前兩島嶼屬於蘇聯,後兩島嶼則應歸還日本。多少不願意看到日本與蘇聯簽和平條約並建立良好關係,而可能失去防堵線的美國有意見了。當時已成為國務卿的杜勒斯要日本堅持四個島嶼都應還給日本(杜勒斯知道蘇聯一定不會同意歸還四島),否則美國也可以主張擁有琉球的主權而不歸還日本。在美國的這種壓力下,日本與蘇聯於1956年簽聯合聲明(Soviet-Japanese Joint Declaration),建立外交關係,但沒有解決領土的爭執。日本也在1956年因蘇聯的不再反對而加入聯合國(原貴惠美,資料同上)。

獨島(韓國人所稱)或竹島(日本人所稱)是介於日本與南韓間,在日本海中的一些小島嶼。這也是法國人最早稱為Liancourt Rocks的一些無人島。日本是於1905年以無人領土(terra nullius)的理由而宣稱併入領土的。在早期美國草擬的舊金山和約中,這些島嶼是歸入於韓國的。但中共建國後韓戰爆發前,美國改變主意而將之劃入日本領土。韓戰爆發後的19508月,美國擬的和約草稿簡化了,提都不提。但在舊金山和會的前一個月(19518月),美國是有告知南韓政府,美國認為竹島屬於日本(John W. Dower,資料同上)。南韓的李承晚那時劃了南韓的海域(李線Rhee Line),而於1954年由海防部隊開始佔領,但日本宣稱擁有主權。獨島/竹島的主權爭議也成為韓國人反日的民族主義象徵。在這些領土爭執上,美國的態度一向是曖昧不明,所採取的是策略上的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或季辛吉所稱的建設性的模糊constructive ambiguity)。這策略上的模糊也是從尼克森政府開始,美國所採取的「明確但不成文」的外交政策。也自然表現在其餘的領土主權爭執上(尖閣群島,南海諸沙、台灣)。

 

六、舊金山和約與台灣主權-----此一時彼一時的台灣人

南中國海的諸沙與島嶼在二次大戰中是由日本帝國所佔領擁有的。在舊金山和約中,南中國海的諸沙島也是日本所放棄的領土主權之一。那時尚擁有越南的法國要求在和約中加「日本放棄南海主權的條文」(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也如此,日本雖放棄了南海的主權,但主權歸屬一直不明。在舊金山和會之前的1947年,中華民國已劃出了11段線,這也成為後來中共九段線的基礎。但不管是中華民國的11段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九段線,除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的振振有詞外,都缺乏國際法律上的證據與依據。

尖閣群島(日本)/釣魚台(台灣)/釣魚(中國)的情況則很類似獨島/竹島之爭。尖閣群島是於1895年由日本以無人領土(terra nullius)的方式宣稱擁有的。在美國佔領琉球期間,尖閣群島與獨島/竹島都是美國軍方的軍事射擊演練處,而這些演練的軍隊都由駐沖繩的美軍而來。也就是說,宣稱擁有主權的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南韓對美軍在他們「領土」上演練都沒有抗議。當美國與日本於1971617日簽署「沖繩返還協定」後,美國交出琉球群島與大東諸島的治權(美國一直沒宣稱擁有沖繩的主權),而由日本接下治權,恢復主權。但這個本應只是美日之間的條約與交接行為,卻引起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抗議。首先是中華民國於1971611日,提出釣魚台主權的聲明。其次是197112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提出對釣魚台主權的要求(Masahiko Asada淺田正彥:Senkaku/Diaoyu Islands. June 2007. Max Planck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海峽兩岸的「中華民族」之敵愾同仇頗類似於韓國人的處理獨島/竹島的爭議----都源於仇日的民族主義。七十年代在海外的「保釣運動」中,參與者都是台灣來的中國人與香港人。台獨人士一般都不參與,而多少被保釣人士視為漢奸。有這種中華民族/台灣民族的分野,保釣運動多少被界定為統派的一個運動。但有趣的是,今天台灣的一些獨派綠營人士也宣稱擁有尖閣群島的主權。

南海諸沙與尖閣群島的主權與台灣多少都有關聯。但在舊金山和約所引起的五個領土主權爭執中,最大而也最影響我們的是台灣的主權。

在舊金山和約及隔年中華民國與日本所簽的「中日和平條約」中,都只表明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但沒有明言誰擁有台灣的主權。這也是一般人所說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相關的論述已相當多,在此不再贅述。但由另一個角度來看,當時為什麼沒有轉移台灣的主權?而若台灣的主權做了轉移,後果會如何?

當時若要將台灣的主權做轉移給中國,美國那時承認的是中華民國。但這種轉移多少要考慮到中華民國可能再敗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可能,那美國的圍堵線就會出現一個大缺口。是舊金山和約擬稿人之一的杜勒斯就說,日本只放棄對台灣的主權,而我們也可說美國擁有對台灣的處置權,我們不能說台灣的處置是中國的內戰問題(”Taiwan which we got away from Japan. Japan has merely renounced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which has not been disposed of by the peace treaty and not ceded to anyone. Consequently the United States also could assert a legal claim until Taiwan is disposed of by some means. We cannot, therefore, admit that the disposition of Taiwan is merely an internal problem.”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5-1957, Volume II)。

舊金山和會中支持中國的參加,及支持中國對台灣有主權的是蘇聯、波蘭、與捷克,但三者都沒有簽約。戰後的英國是工黨主政,英國也早於195016日就承認中共。英國本堅持要邀中國參加和會,但在杜勒斯的強大壓力下放棄了這個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舊金山和會的隔月,(19511025日),得到多數選票的工黨卻失去了議會席次的多數。結果是保守黨的得勝及邱吉爾的回鍋當總理。邱吉爾是反對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的。在1955年的議會質詢中,他反對工黨所提,依開羅宣言,台灣應歸還中國的主張。邱吉爾以當時開羅會議參加者的身分指出:開羅會議已不合時宜。開羅宣言只表達了共同的目標(”contains merely a statement of common purpose”),而宣言至今也發生了許多事情(And since it was made “a lot of things have happened”)。(Cairo Formosa Declaration Out of Date, Says ChurchillCHURCHILL CALLS PLEDGE OUTDATEDNew York Times, 02/02/1955)。

當時沒參加和會的印度尼赫魯是認為台灣應歸還中國的。但到19552月(一江山之役後),尼赫魯改變了立場而認為台灣的地位未定(Frank P. Morello, Paul K. Shih: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of Formosa. 1966)。

綜觀這個背景,當時在美國的強力主導下,要將台灣主權做轉移顯然有所困難。而當時霸占台灣,但也簽了「中日和平條約」的中華民國卻也同意了台灣主權未定。若真的將台灣的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理上就擁有台灣的主權。而若中華人民共和國真的來「接收」台灣,我們當然知道結果會是另一個二二八及長年的集權壓迫。台灣人也將會遭到等同於被判兩個死刑的厄運。

當年51個國家的代表聚集在舊金山的歌劇院討論並簽訂舊金山和約,真可說是冠蓋雲集。我們看到、聽到的都是各國的顯要,但就是沒有台灣人的代表。即時在隔年應美國的強大壓力下於台北召開的「中日和平條約」會議中,代表中華民國的是外交部長葉公超與政務次長胡慶育,我們也看不到台灣人的代表。當年在1947年的二二八鎮壓後及1949年的大軍壓境下,這種情況多少可以理解。在舊金山和約後約70年的今天,主角的台灣人有話要說了。將來任何牽涉到台灣的國際協定必然少不了要有台灣人的代表。這真是此一時彼一時。主角既然已出場,下一齣戲當然要賣力演出了。

Posted: July 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