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突破性動作的「台灣司法改革」
Topic: 5.Politics & Social Studies
Author: Adolf Huang (黃俊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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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品質累積不少問題、所以需要改革。所有的問題來自社會各階層人士之經驗、感受及觀察等等。這包括一般民眾、司法人員、學者專家、社運人士及民意代表。各階層人士看待司法問題之角度不同、「改革」有輕重緩急、因此必須慎重其事、不可錯認為「改進」就是「改革」。426日台灣立法院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現任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獲六十五張同意票順利過關。邢泰釗表示、將朝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等四大方向全力以赴。簡單言、就是在他的職責範圍內、改善司法品質、減少民怨。那當然是改革之一環。

因此認真談消除由於司法品質不佳所引發之民怨、就得舉出民怨所在、對症下藥。那些是一般民怨?那些是特殊民怨?一般民怨:審判案件太久、判決不公、法官濫用自由心証、一審二審法官法律見解差異太大等。特殊民怨:社會注目案件審理拖延太久(例如三中案、貪污案、選舉案等) ;法官對國安案及亂台案常輕判、令人不解。最近的資料顯示、每年之案件超過三百萭、未結案約30萬件。平均每位法官每天接3(每月平均一審法官民事61.4件、刑事60.9件、行政訴訟57.5) 。二審法官(民事12.2件、刑事18件、行政訴訟12.7)

自從蔡英文執政後、已將「司法改革」定為重點目標。多年前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召開會議、總統蔡英文致詞時提出四大改革方向:「1. 法庭的透明化和裁判書的親民化;2. 法官和檢察官進用和淘汰機制的改革;3. 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4. 建立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會後由司改會副執行秘書林峯正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說明會議中歸納的12大重點。分別為:「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強化公開透明的司法」、「改善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及進用」、「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監督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完善證據法則與救濟無辜」、「保護隱私及弱勢群體的權利」、「建立保護兒少的機制」、「有效打擊犯罪與檢討刑事政策」、「實踐修復式正義」、「貼近社會脈動的法學與法治教育」、「防杜濫訴與增進司法程序的效率」。

 

蔡政府也每半年舉辦成果發表會、一般人不太注意。前年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明法務部近期推動之司法改革三方面亮點。其中之最大項是透明監督的人民參與、內容包含:(1)國民參與不起訴審查、建立國民檢察審查會、提昇司法透明度與信賴度;(2)加強不適任檢察官的評鑑淘汰、提昇人民信賴感及安全感;(3)成立監所外部監督機制、強化受刑人權益保障及訴訟權。又司法院長許宗力在今年初舉行的第77屆司法學術研討會中、宣示「消除司法過勞」。司法院除爭取將總員額上限增加至1,100人外、也持續推動裁判書簡化、金字塔訴訟制度、並將檢討如何防杜濫訴。

從上所述、應改革之項目甚多、它應區分為短中長期目標。先處理一般民怨、再處理特殊民怨。但它們有一些共同解方:1. 編例預算、 增加10%~15%之法官(目前法官錄取率太低、約1~2%)、減輕法官工作量、增進審理審判案件品質。2. 執行法官在職訓練、淘汰不適任或恐龍法官。3. 實施專業制 (參考醫界及律師界之作法、二審以上法官及一審特殊性質案件之法官)。台灣人的共識是「司法改革絕非口號、當然非一蹴可及、但應該急速回應民意期待」。

Posted: May 2, 2022